成绩单批注政策
根据纽约教育法第129-B条, 因为暴力犯罪, 包括, 但不限于性暴力, 被定义为符合美国20年制定的联邦克利里法案规定的报告要求的犯罪.S.C. 1092 (f) (1) (f)(我)(i) -(八), 学院须在学生成绩单上注明以下事项:
学生经过一个行为处理后被发现负有责任. 文字记录评论如下:“因违反行为准则而被停职”或“因违反行为准则而被开除”.“禁赛结束一年后, 学生可要求删除成绩单批注. 对于开除,此标记将不会从成绩单中删除.
被答辩人在此类行为指控未决期间退出学院, 并拒绝完成纪律处分程序. 文字记录评论写道:“撤回,行为指控悬而未决.“这一标记不会从文本中删除.
自学生离校休学之日起满一年,以待纪律聆讯, 临时暂停, 或纪律处分暂停, 学生可以向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申诉,要求删除成绩单评论. 提供实质性证据是学生的责任, 支持上诉并提供他们活动的文件(工作, 教育, 等.)自从他们离开曼哈顿维尔学院以来.
学生教务处保留的其他纪律记录不反映在学生的成绩单上, 但按照学院政策,由学生办公室保管.
寻求移除符号的上诉程序
行为程序的任何决定都可以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事务副主席提出上诉,如果案件由住宿生活主任或学生院长审理. 一旦提出上诉,上诉官员将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面对面的会议. 为此目的的上诉决定被定义为有权审查另一名行为官员的行为发现. 对宿舍生活主任的决定提出上诉, 学生辅导主任, 学生事务副主席是最后人选, 并将在收到上诉后提交.
上诉表格必须包括上诉的理由以及支持上诉的事实和论点. 上诉理由如下:
- 行为过程不符合管理学院行为过程的规章制度, and this deprivation materially affected the decision; and/or
- 违反规定的裁定与新的证据相矛盾,本可以作出不同的决定.
上诉后,制裁可以增加或减少. 如果上诉得到审理,法院可采取以下行动:
1. 可能的制裁修改,包括增加刑罚.
- 命令原行为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基于以下理由重新考虑:
a. 所谓的新证据-只有在新证据的性质有合理可能改变原来的调查结果,并且在原来的调查时没有.
b. 指称程序上有缺陷-只有在原来调查的缺陷足够严重,有合理可能改变结果的情况下.
- 下令驳回提出伪证的案件.